105(含)前學年度入學者適用
博士生用表格 |
1.研究生研究室(9431)鑰匙申請書 |
2.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 |
3.研究生論文題目更動申請書 |
4.跨系所選課申請表 |
5.校際選課辦法 (流程說明) 校際選課申請表 |
6. 博士班 論文封面(書皮請用淺藍色 RGB為127.197.255 及書背格式) |
7. 論文裝訂順序 論文撰寫格式 |
博士班相關表格 |
資格考 |
2.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書(申請期限:開學第一週) 3.博士班資格考選考科目書單審核申請書(申請期限:開學第一週) 4.撤銷博士班資格考試申請書(考試前一個月需提出申請) |
學習護照(103學年度後入學適用) |
1.學習護照 |
學術審查 |
外語能力認定 |
一、取得以下任一種外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及格證明,經本所學術審查會議通過。 (一)英、日、法、德、西班牙文等任一種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筆試達150分。 (二)托福網路測驗(IBT) 成績57分-聽力8;閱讀13。 (三)國際英文語文測試(IELTS)成績3.5分。 (四)舊制多益(TOEIC) 550分及新制多益(NEW TOEIC)550分-聽力275;閱讀275。 (五)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 (六)日本語能力測驗四級(JLPT N4)。 (七)法語鑑定文憑第一級(DELF A1)。 (八)德語初級考試(ZD)。 (九)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ALTE Level2。 (十一)前十類以外之國際通用語言檢定考試,以專案申請認定者。 二、學生若無法取得上述檢定考試及格證書, 得至本校或其他大專院校修習任一相同外國語言八學分之及格證明(成績單),經本所學術審查會議通過。 |
論文計畫發表 |
2.指導教授同意書 3.博士論文計畫程序 4.博士論文計畫發表會申請書(發表前二個月提出申請) (一式3~4份,視口試委員人數而定) 6.博士論文計畫發表會綜合評審結果表(一份) |
學位考試(需與論文計畫相隔6個月) |
1.博士學位考試程序 2.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 (發表前二個月提出申請) 3.博士學位考試教授評審意見表(一式5份) 4.博士學位考試綜合評審結果表(一份) 5.指導教授推薦書(一份) 6.考試委員審定書(一份) 7.發表完請將論文中英文名稱、學生中英文姓名mail給所辦助理,並於預備辦理離校前一個月至所辦簽填「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碩博士班學生准予畢業證明單」,以便送交論文成績至教務處 8.論文定稿通知單 9.離所程序單 10.離校程序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