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7.08~07.15 閩南語雙語教學研習課程開放報名
一、本所本土語教學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計畫為提升教師本土語言教學能力與信心,強化以本土語(閩南語)進行學科教學之知能,特規劃辦理36小時「閩南語雙語教學研習課程」。
二、辦理時間:115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10 日、7 月 13 日至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共計 6 日。
三、辦理地點:本校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行政大樓1311教室。
四、報名人數:20人,額滿為止。
五、報名期間:115年5月18日至6月18日。
六、報名資格及錄取順序:
- 對象:具教師證之中等以下在職教師(不含代課及教學支援人員)及在校師資生。
- 錄取優先順位:
(1) 第一順位:中等學校教師,依序錄取具台語中高級/B2以上、中級/B1以上認證者。
(2) 第二順位:國民小學教師,依序錄取具台語中高級/B2以上、中級/B1以上認證者。
(3) 第三順位:在校師資生,依序錄取具台語中高級/B2以上、中級/B1以上認證者。
七、報名方式:
1. 在職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線上報名,課程代碼:【5566951】。
2. 在校師資生請至https://forms.gle/x9v73YkK1SzYtDDWA 報名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報名者須於線上報名後3日內,將證明文件掃描檔寄至本案信箱cheng_ps@mx.nthu.edu.tw,郵件主旨註明「0708~0715 研習報名—【姓名】」。未依限繳交證明文件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名額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各身分別繳交報名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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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教師 |
在校師資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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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語言檢定證明、在職證明 |
學生證(正反面)、語言檢定證書 |
2. 錄取通知將於6月23日以E-mail通知。
3. 本課程為實體課程,無須費用,惟交通、食宿請自理。
4. 為確保學習成效,4 類課程各須達三分之二以上參與時數,方能核發時數證明。各領域類別課表詳如下方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