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徵聘師資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1-2

三、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
  2. 主修語言學或語言教學,並以臺灣語言為主要研究領域。
  3. 能於大學部開設本土語言師培相關課程者為佳;能以英語授課者為佳。

四、報名表件:

  1. 教師個人履歷表及研究概述。
  2. 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3. 碩博士成績單(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4. 著作目錄清單(包含已出版、已接受(附接受函)),同步註明論文發表之期刊所收錄之資料庫(例如:SSCIAHCITSSCITHCI)、所屬學術領域與排名、Impact Factor相關資訊以及作者序(第一作者/通訊作者)
  5. 代表著作全文至多10篇。
  6. 曾擔任主持人或參與之研究計畫清單。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研究計畫成果之摘要內容(中文:1000字或英文500字內)、主要研究成果清單等。參與之研究計畫,需註明計畫主持人,並呈現個人對研究計畫之主要貢獻。
  7. 曾獲得之獎項或榮譽清單,並附簡要說明(中文:300字或英文200字內)
  8. 曾於各大專校院開授或可開授課之課程3-5(含可全英文授課之科目)課程大綱(含課程說明、教學方式、教學進度及參考書目等)。
  9. 其他可強化說明個人研究能力、教學成果、產業連結、社會影響力、國際化經驗及跨領域專長之佐證資料。

五、申請期限:意者請自即日起至20240531日前檢具上述資料,寄至本所電子郵件信箱(chunchun2@mx.nthu.edu.tw),電子郵件標題註明「應聘專任教師」。

六、備註說明及聯絡方式:

  1. 經本所初審通過後,請提供推薦函兩封(請推薦人直接e-mailchunchun2@mx.nthu.edu.tw)並受邀至本所進行一場學術演講。
  2. 獲聘任之教師可能須依所、學院或學校之整體學術研究與教學發展方向,與其他系所合聘或協助相關工作(如假日支援師資專班授課)。

連絡資訊:03-571513173601 張組員。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