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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公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徵聘 專任師資1-2名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徵聘師資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1-2

三、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
  2. 主修語言學或語言教學,具臺灣語言研究經驗或有規劃從事相關研究者。
  3. 能於大學部開設本土語言師培相關課程。
  4. 能以英語授課者為佳。

四、報名表件:

  1. 教師個人履歷表及研究概述。
  2. 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3. 碩博士成績單(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4. 著作目錄清單(包含已出版、已接受(附接受函)),同步註明論文發表之期刊所收錄之資料庫(例如:SSCIAHCITSSCITHCI Core)、所屬學術領域與排名、Impact Factor相關資訊以及作者序(第一作者/通訊作者)
  5. 代表著作至多10篇,需附上全文。
  6. 曾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或參與之研究計畫(須註明計畫主持人)清單。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研究計畫成果之摘要內容、主要研究成果清單等。參與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個人對研究計畫之主要貢獻。
  7. 曾獲得國內外獎項或榮譽之清單,並簡要說明。
  8. 曾於各大專校院教授或可授課之3-5門課程(含可全英文授課之科目)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9. 推薦函兩封(請郵寄至: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10. 臺灣語言研究經驗概述或規劃
  11. 其他可強化說明個人研究能力、教學成果、產業連結、國際化經驗及跨領域專長之佐證資料。

五、申請期限:意者請自即日起至20250801日前檢具上述資料,寄至本所電子郵件信箱(chunchun2@mx.nthu.edu.tw),電子郵件標題註明「應聘專任教師」。

六、備註說明及聯絡方式:

  1. 經本所初審通過後,應聘者須親自至本系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
  2. 未來應聘老師須依竹師教育學院整體學術研究與教學發展需要,與其他系所合聘。
  3. 未來應聘老師可能須於假日支援本所專班進修課程。
  4. 初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恕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5. 連絡資訊:03-571513173601 張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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