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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12~08.19 本土語教學實習輔導員實作研習工作坊報名即將開跑!

為因應本土語教育現場的殷切需求,並提升本土語實習輔導員在指導師資生時所需的專業知能與教學引導技巧,由教育部師藝司指導,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之本土語教學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計畫規劃辦理【本土語教學實習輔導員實作研習工作坊】,本活動為期6天、總時數36小時的實作研習課程,旨在為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的在職教師與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提供深度的專業成長機會,能更有效地陪伴與引導本土語師資生,共同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的蓬勃發展。誠摯邀請具備資格的中小學教師及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報名參與,共同精進本土語教學實習輔導的現場能量!

 活動辦理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1. 辦理時間:115年8月12日(三)至8月14日(五)、8月17日(一)至8月19日(三),每日9時至16時30分,共計36小時。
  2. 上課地點:本校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3. 報名資格:有意願擔任教學實習輔導員,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對象與年資: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在職教師或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並具本土語二年以上教學年資。
  2. 語言能力:須具備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或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 B2(含)以上能力。
  3. 中等學校教師及其所屬教學支援人員將優先錄取。
  4. 報名期間:自115年6月1日9時起至6月30日17時止。
  5.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至https://forms.gle/Mamtp1fFmuxB6FWw8報名。
  6. 參與人數:30人,額滿為止。

 其他注意事項:

  1. 證明文件:請於線上報名後3日內,將證明文件電子檔寄至本案信箱cheng_ps@mx.nthu.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0812~0819工作坊報名-姓名」。逾期未繳或文件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名額將依序遞補。

需繳交之證明文件依身分別表列如下:

中等學校或國小之在職教師

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

  1. 在職證明或現職聘書
  2. 中高級/B2(含)以上語言能力檢定證書
  3. 113及114 學年度載明「本土語教學科目」之聘書。若聘書未載明科目,請提供載明姓名之「113、114 學年度本土語課表」,且須加蓋教務處職章。
  1. 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
  2. 中高級/B2(含)以上語言能力檢定證書
  3. 113及114學年度載明「本土語教學科目」之聘書或服務證明書。
  1. 錄取通知:報名截止後將於7月6日前以E-mail個別通知。
  2. 費用負擔:本課程不收取費用,惟參與人員之交通及食宿須自理。

核發時數:為確保學習品質,參與人員須於三大類課程參與時數各達三分之二以上,始核發研習時數證明,課表如下。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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