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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族語中級班招生簡章

重要期程

內容

日期

報名日期

107年11月03日至107年11月12日

錄取公告

107年11月13日(二)

保證金繳納期限

107年11月13日至107年11月19日

修課期程

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03月23日

 

 

  • 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
  • 招生人數:8人以上即可開班,瀕危語言除外。。
  • 招生對象:對原住民族語有興趣者。
  • 開設語言別:泰雅語、賽夏語、排灣語、阿美語、賽德克語、達悟語。
  • 報名網址:https://ilhlc2018.wixsite.com/nthu/blank-16
  • 課程規劃及目標:

班制

內容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族語中級班

課

程

規

劃

班別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泰雅語中級班

週六上午3小時

上課教室待確認,

會再另行公告。

賽夏語中級班

賽德克語中級班

排灣語中級班

週六下午3小時

阿美語中級班

達悟語中級班

學習目標

  1. 能夠閱讀及理解短篇繪本及短文。
  2. 習得基本詞彙500詞。
  3. 能夠正確書寫日常生活簡單句型。
  4. 可以正確進行簡單句型於日常生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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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課期程: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03月23日

              ( 108/2/2、2/9、2/16逢春假不上課,每週3小時,共計12週,36小時。)

  • 收費標準:無需收費,但需繳保證金1,000元。

※請於錄取公告後繳費期限內完成,才視為錄取報到成功。

  • 修畢證書:修畢完36小時課程後發予「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結業證書」。

※上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12小時)。

※請未來欲參加學分班者,修課建議先從學習班開始選修,以助銜接學分班課程。

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107年11月03日至107年11月12日

  (二)報名方式:請於繳交報名資料前仔細檢查是否資料已齊全。

方  式

須  知

現   場

郵   寄

傳   真

繳交方式

親送至承辦單位

以郵戳為憑,信封

封面請參照附件二

傳真至【03-5614515】

檢附資料

1. 報名表(附件一)

2.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推廣教育大樓9大樓4樓9428辦公室)

郵寄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台灣語言研究語教學研究所

 

 

 

 

 

 

 

 

 

 

 

 

 

 

 

 

 

 

 

 

 注意事項:

一

為保障參與課程之權利,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以現場、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自107年11月03日至11月12日(一)下午五點,逾時報名者,恕不予受理,亦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二

公告族語中級班錄取名單後,錄取學員需於11月13日(二)至11月19日(一)之前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未於期限內繳納視同放棄資格,請於繳納期限內確認是否能參加課程再進行繳費。一旦完成繳費後,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加課程者,其所繳交保證金予解繳國庫。

三

學習班學員上課期間因故需請假時,請提出假單(事假、病假、公假)證明。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即12小時)者,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予結業證書。

四

報名學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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