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族語中級班招生簡章
重要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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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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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107年11月03日至107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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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 |
107年11月13日(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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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繳納期限 |
107年11月13日至107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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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期程 |
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03月23日 |
- 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補助計畫」辦理。
- 招生人數:8人以上即可開班,瀕危語言除外。。
- 招生對象:對原住民族語有興趣者。
- 開設語言別:泰雅語、賽夏語、排灣語、阿美語、賽德克語、達悟語。
- 報名網址:https://ilhlc2018.wixsite.com/nthu/blank-16
- 課程規劃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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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制 內容 |
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族語中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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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規 劃 |
班別 |
上課時間 |
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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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語中級班 |
週六上午3小時 |
上課教室待確認, 會再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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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語中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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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德克語中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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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語中級班 |
週六下午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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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語中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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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悟語中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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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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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課期程:107年12月15日至108年03月23日
( 108/2/2、2/9、2/16逢春假不上課,每週3小時,共計12週,36小時。)
- 收費標準:無需收費,但需繳保證金1,000元。
※請於錄取公告後繳費期限內完成,才視為錄取報到成功。
- 修畢證書:修畢完36小時課程後發予「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結業證書」。
※上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12小時)。
※請未來欲參加學分班者,修課建議先從學習班開始選修,以助銜接學分班課程。
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107年11月03日至107年11月12日
(二)報名方式:請於繳交報名資料前仔細檢查是否資料已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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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式 須 知 |
現 場 |
郵 寄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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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方式 |
親送至承辦單位 |
以郵戳為憑,信封 封面請參照附件二 |
傳真至【03-561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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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資料 |
1. 報名表(附件一) 2.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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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推廣教育大樓9大樓4樓9428辦公室) 郵寄地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台灣語言研究語教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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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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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保障參與課程之權利,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以現場、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自107年11月03日至11月12日(一)下午五點,逾時報名者,恕不予受理,亦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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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告族語中級班錄取名單後,錄取學員需於11月13日(二)至11月19日(一)之前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未於期限內繳納視同放棄資格,請於繳納期限內確認是否能參加課程再進行繳費。一旦完成繳費後,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加課程者,其所繳交保證金予解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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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學習班學員上課期間因故需請假時,請提出假單(事假、病假、公假)證明。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即12小時)者,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予結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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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報名學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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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
